黄陂区财政局关于对黄陂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09:54|发布单位:黄陂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黄陂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黄陂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涵盖基础工作、采购活动、工作绩效、信息统计及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具体包括集采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学习培训、框架协议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档案管理、质疑投诉处理等15个分项32个细则。
四、考核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力法》规定的考核事项,按照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评价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2023—2024年度,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内部监督和审核机制,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全面推行“政采贷”,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较好;全力配合财政局开展跨省、跨市“远程异地评标”创优、创先等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和廉政建设基础扎实,服务意识和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功能有待优化,集采目录内品目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完备。
六、考核结果
总体评价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基于考核结果,结合湖北省2025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黄陂区财政局对集采机构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加快框架协议平台网页更新速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是加速品目征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持续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升集采机构执业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