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东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4-12-31 00:00:00

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东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10:33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荆州市东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你公司代理的《江陵县学校健康护眼灯》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存在未告知其本人及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供应商的质疑作出答复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记6分。

五、处理日期

20241231


执法机关:江陵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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