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2 09:33|发布单位:郧阳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郧阳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郧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即:日常管理情况(即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基础工作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政策等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电子平台运行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电子化采购开展情况);其他(服务质量情况、采购价格、1资金节约率情况、受理询问、质疑事项的答复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2025年有关工作计划和打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四、考核方法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种形式对监督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6个,预算金额1144万元,成交金额1100.27万元,节约资金44.27万元,节资率3.87%。其中:公开招标项目4个,预算金额518万元,成交金额502.98万元;竞争性磋商项目7个,预算金额621万元,成交金额593.91万元;询价项目1个,预算金额5万元,成交金额3.38万元;全市率先实施框架协议采购项目4个,入围供应商43家,框架协议电子平台采购项目1个,预算金额20万元,成交金额19.87万元。全年电子商城采购项目60个,预算金额194.61万元,成交金额186.19万元,节约资金8.41万元,节资率4.33%。
(二)存在问题
1.档案归档资料不完整。如个别归档的项目中缺少意向公开、郧阳区人民政府网项目公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档案资料。
2.采购人评委代表授权书不完善。郧阳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招标采购评审时,采购人未委派评委代表,直接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委,没有出具采购人评委代表授权书。
六、考核结果
区财政局考核专班根据区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现场检查了对集采机构考核内容所列事项,随机抽查了部分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档案。区采购中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采购目录、采购程序和合规的采购方式及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为全区集约化、便捷化采购提供了优质服务。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考核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整理规范、资料齐全。
(二)进一步提升内部业务学习,不断规范采购流程。
(三)进一步推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优化政府采购跨区域合作,实现优质专家资源共享。
(四)进一步探索框架协议采购,稳步推进集采目录内相关项目的实施。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