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财政局关于对郧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三项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1-20 00:00:00

郧西县财政局关于对郧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三项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0:26发布单位:郧西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郧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三项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第二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李赶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被投诉人:武汉云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与紫阳东路交叉口天伦国际广场1栋1单元16楼

相关当事人:湖北百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三道 街16号兴昌产业园14栋3楼

三、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4日,郧西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邮寄《信访举报事项转办函》及相关附件。举报事项:武汉云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百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参与郧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三项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第二次)项目采购时存在恶意串通投票行为。
县财政局于2024年10月30日正式受理,依法对该举报案件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结。经查明:武汉云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张红艳和湖北百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迎均为湖北益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两家公司CA锁由张红艳一人办理,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两家公司的标书制作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上述事实,有举报材料、询问笔录、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文件制作及上文件上传对话截图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1.武汉云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百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属于恶意串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郧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三项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第二次)项目中标无效,责令采购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武汉云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百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郧西县财政局将按照《郧西县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郧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郧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不停止执行。


2025年1月13日

郧西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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