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1:07|发布单位:竹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湖北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公司资质和CA锁借给陈吉鹏参与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装修工程)的投标,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有两项业绩属虚假业绩,一是业绩七:湖北大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业务用房装修及道路修复工程;二是业绩八:湖北中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装修改造项目。
三、处理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北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金额壹佰肆拾玖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壹角肆分(小写1491368.14元)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柒仟肆佰伍拾陆元捌角肆分(小写7456.84元)。
五、处理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执法机关: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