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财政局关于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0:28|发布单位:随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随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内容包括: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自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度,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做到了应采尽采,执行了政府采购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但存在信息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资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政策宣传解释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结果
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岗位分离、轮岗交流等制度,实行受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了相互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采购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随县政府网全面公开。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化能力,增强法制意识、规则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稳定、专业、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队伍。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积极研究新文件、新政策,提升整体政策执行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化交易平台系统运行方式,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
2025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