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7:25|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诚德佳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5号
被投诉人: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地 址: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大道25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7-10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拟中标供应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本机关2025年1月6日受理投诉,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经查明:拟中标供应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出具的协助调查复函为证。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财政局
2025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