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荆州区皮肤病防治院设备采购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14:49|发布单位:荆州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皮肤病防治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桐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山大道1号光谷企业公馆C2栋
三、基本情况
经查,该公司在荆州市荆州区皮肤病防治院设备采购项目(包2)【项目编号:421003202401000044】采购活动中为中标供应商,但一直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于2025年01月07日收到你公司的《中标放弃函》,放弃此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公司所述标的物制造商不予供货的原由不属于不可抗力,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的规定,对湖北桐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人民币750元(大写:柒佰伍拾元整)罚款。
五、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局将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荆州区财政局
202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