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2-24 00:00:00

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20:06发布单位:来凤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来凤县洁美家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庆凤山路40号

被投诉人:1.来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1.来凤县武汉大道18号 2.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

相关供应商1:湖北恩施惠民保安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233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来凤县洁美家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因对"来凤县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综合大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事项1:本次招标涉嫌泄密;投诉事项2:惠民保安公司涉嫌围标;投诉事项3:惠民保安公司的业绩不实;投诉事项4:惠民保安公司缺乏诚信。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经本机关查证,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经本机关查证,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经本机关查证,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经本机关查证,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来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凤县财政局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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