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国际篮联三人篮球U21国家联赛(孝感站)”运营服务采购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16:40|发布单位:孝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国际篮联三人篮球U21国家联赛(孝感站)”运营服务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文化路特1号
三、基本情况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国际篮联三人篮球U21国家联赛(孝感站)活动的主办单位,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10日,直接与河北引航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服务合同,聘请该公司负责国际篮联三人篮球U21国家联赛(孝感站)相关活动的组织,合同金额100万元。该比赛已于2024年8月12日-18日在孝感举办完成。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明确:“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预算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100万元、市州级为60万元......”。
(二)处理结果
责令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相关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请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孝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孝感市财政局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