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蔡甸区殡葬管理所独山公墓采购墓碑石材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05 00:00:00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蔡甸区殡葬管理所独山公墓采购墓碑石材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5 10:31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蔡甸区殡葬管理所独山公墓采购墓碑石材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曲阳县环都园林雕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马羊村村西(现代雕塑产业园内)

被投诉人:众行创(湖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道柏林横街4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为ZHC-ZFCG2416,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114-2024-02989。2024年12月20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01月14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
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武汉石源嘉盛石材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将标的名称填写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具体体现标的是什么,武汉石源嘉盛石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填写采购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明确所投产品各项具体标的物,只写了项目名称,难道是制造商制造了这个项目吗?
投诉事项2:武汉石源嘉盛石材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该公司声称自己是制造商,然而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却无法支撑这一说法,这表明该声明的真实性存疑。这种虚假声明可能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评标委员会的嫌疑,严重影响了项目招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重新审核其投标资格。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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