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监利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18 00:00:00

监利市财政局关于对监利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09:26发布单位:监利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监利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监利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电子商城建设及框架协议采购情况;(四)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五)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六)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情况;(七)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八)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九)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十)“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评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组织,并形成自评报告。现场考核由市财政局组织专班现场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2024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共完成交易项目76个(其中公开招标10个;竞争性磋商54个;竞争性谈判10个,询价2个),预算金额8123.32万元,成交金额7083.98万元,节省资金1039.34万元,节资率12.8%。积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评审,全年共完成异地评审项目20个。
二、2024年度主要考核情况
考核小组通过核实自查报告、抽查项目资料、听取了采购人、采购供应商反馈意见,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一)集采从业人员情况
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4个,实有在编人数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人,市政府采购中心人员配备合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及廉政教育,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市政府采购中心能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依法受理预算单位委托的政府采购申请。按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组织评审工作,能够及时答复供应商询问,依法受理供应商质疑。
(三)服务质量
从收回的调查问卷来看,采购人、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质量比较满意,未发现擅自拒绝采购委托的现象。
(四)基础建设情况
市政府采购中心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已建立相对完善的项目内审工作机制,实行中心内部工作例会制度,基本建立了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次考核抽取了2024年度5个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被抽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评审因素的设置有待进一步规范。《监利市四湖管理段+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监利市部分)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编号:421023202406000116)评分标准中“资料收集”“进度保障”“执业承诺”可以量化的指标未量化。
(二)质疑回复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收到质疑7项,其中4项进行了投诉,2项为有效投诉,市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质疑回复管理,综合分析质疑原因,研判投诉风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开展质疑回复工作。
(三)宣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监利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框架协议上线后,部分采购人对新的框架协议采购专区运用不熟练,市采购中心要加大对商城新功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采购效率。

六、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通过检查,并结合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自查报告,采购人、供应商评价意见,经综合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评分为 94.5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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