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3-25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16:03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21号

当事人2: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31号办公大楼(2009-093)11层东南区

三、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收到“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举报信》,举报事项:
1.济南泰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3次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中伪造对贝克曼流式细胞仪负责销售、招投标相关事宜的授权书进行投标;
2.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在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中伪造罗氏品牌(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系统)授权书进行投标;
3.济南泰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存在制作虚假技术参数欺骗性应标的行为;
4.济南泰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存在涉嫌伪造有关授权方印章的行为。
本局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采购人废标;
(二)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未按照规定执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昌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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