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蔡甸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作业车辆轮胎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15:35|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作业车辆轮胎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市护车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158号滨湖世纪城临滨苑C幢710室
被投诉人: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五贤路1号商业项目(金地中法仟佰汇二期)1号楼C座3层5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为ZFCG-2024-03-020,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114-2024-02992。2025年1月4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01月25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
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以我司质疑超过7个工作日,拒绝受理我司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2:预中标人为高价中标,评标主观得分基本是满分,且该中标人连续18次中标该业主单位此类项目!此中标结果明显有人为干预的痕迹。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