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钢琴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10:37|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钢琴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
被投诉人: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21层A05-2号;地址2: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相关供应商1:柏斯乐器(武汉)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街道文明路118号汉飞又一城4栋2层1室-1608
三、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HBYF-2024-A12027,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6829。2024年12月8日,本项目发布了公招标公告。2024年12月30日,本项目组织了开评标。20年1月1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投诉人因未提供“▲”条款及不带“★”和“▲”的条款的官网截图而被扣分,投诉人认为此扣分理由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违规扣分的情况不合理不合法;2.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分分数存在评分不合理不公正、偏袒打分、协商打分的嫌疑,评分具有明显倾向性,倾向中标单位。3.中标单位柏斯乐器公司存在虚假材料响应的嫌疑的问题;4.本次采购项目是高价中标,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4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