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财政局关于对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11:57|发布单位:竹溪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竹溪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涵盖基础工作、采购活动、工作绩效、信息统计及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具体包括集采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学习培训、框架协议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档案管理、质疑投诉处理等12项内容。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根据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明显提高,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加快全流程电子化进度;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待和回复质疑投诉;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存在问题:一是未及时督促采购人签订并发布合同;二是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县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考核建议:
(一)进一步探索框架协议采购,稳步推进集采目录内相关项目的实施。
(二)加速品目征集工作,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升集采机构执业水平;
(四)及时督促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