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对大冶市2025年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包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4-09 00:00:00

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对大冶市2025年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包二)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9 14:39发布单位:大冶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震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杭州东路8号

被投诉人:大冶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湖北安荣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5号、大冶市开元小区2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冶大道99号(嘉禾国际)99-2号第一层

三、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招标代理未依法依规对质疑事项做出明确回复;2.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3.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
(二)调查情况
2025年2月28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及采购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情况如下:
1.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质疑事项做出了回复,投诉事项1不成立。
2.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在职保安员人数,投诉事项2不成立。
3.投诉事项3。投诉人未提供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不充分,且本机关于2025年1月22日,向湖北众城所提供业绩的合作单位去函核实真实性,经核实合同业绩均真实有效,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经专家组对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及评标结果进行核查,发现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2、鉴于本招标项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湖北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并非主观意愿,初次违法认错态度良好,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大冶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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