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对黄石港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11:26|发布单位:黄石港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黄石港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黄石港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核查2024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及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
(二)对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抽查不少于50%;
(三)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七)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
况。
(八)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
和合同备案率,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
(九)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十)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十一)检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实施方案;
(十二)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区政府采购中心应依照监督考核事项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形成报告,现场报送区财政局;
(三)区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配合现场检查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2024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已完成项目预算总金额 78.083485万元,成交总金额75.98万元,节省财政资金 2.103485万元。总体情况来看,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能够较好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采购活动。
存在问题:归档资料不够完整需进一步完善。
六、考核结果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审查制度,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经考核,区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考核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