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16:53|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博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8-7号
被投诉人:三峡大学;被投诉人2: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地址2: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相关供应商1:湖北索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号A座1层(3)商1306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01000184048363001,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000-2024-17631。2025年1月14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1月25日,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根据评标结果公示可知,中标供应商湖北索航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徐炼,执业证书信息:鄂1442022202301963,投诉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知徐炼涉嫌挂证行为。2.根据中标供应商湖北索航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知此单位的资产总额为8732.20万元,根据投诉人查询可知湖北索航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金为0元。请问湖北索航公司是如何做到实缴为0元的情况下资产总额为8732.20万元的?由此可以得出湖北索航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数据造假,虚假填报。3.根据查询可知湖北索航公司未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湖北索航公司在未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涉嫌虚假承诺,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应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根据“招标文件七、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格式可知“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湖北索航公司虚假承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且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开始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