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09 00:00:00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15:30发布单位:保康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保康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
(二)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包括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是否落实、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是否开展、开评标现场管理是否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2024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四)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推进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次进行。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按照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监督考核专班对县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从2024年度57个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4年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含电子卖场)259个,采购预算总额达6822.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440.56万元,节约资金381.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6%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运行情况,初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也在稳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推进情况有待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精准选取适宜类别作为框架协议采购突破口,贯彻框架协议采购文件精神,加强市场行情调研,规范供应商征集活动,顺利开展框架协议采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具备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质或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较少,业务培训较少;二是岗位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加强;三是采购文件编制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政府商城管理,开展商城供应商信用核查,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和商城采购档案管理;五是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向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总体评价为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以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为契机,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进移动CA全国互认,建设数字见证系统。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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