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14 00:00:00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10:23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SSJ-ZFCG-2024009)中,包1采购预算304万元,经开标评标确定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包1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沟通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放弃中标并递交了放弃中标声明函。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供应商在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普通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规定。现根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对中标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理结果

作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壹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50507


执法机关: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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