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5-26 00:00:00

仙桃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10:40发布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23家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

地  址:仙桃市

三、基本情况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中旬至5月底。
(二)检查范围
抽查部分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三)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在各预算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了彭场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等23家预算单位实施的46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累计金额为12883.36万元。
(四)主要内容
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制度建设、预算编制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质疑案件依法受理和答复等情况。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存在短板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发现,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能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但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流程方案。
2.政府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3.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不及时、链条不完整,合同签订和合同公告发布超过规定时限。
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落实预付款制度,未建立2025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台账,未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5.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及时、不完整。
(二)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处理结果
现场检查中,对于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已形成工作底稿,及时进行了反馈,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并要求将书面整改报告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及《仙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桃市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仙财发〔2024〕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细化岗位职责与人员分工,全面梳理采购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2.进一步提升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鄂财采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确挖掘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审标准。
3.进一步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仙桃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仙财发〔2022〕4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开展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信息发布等工作。
4.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水平,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桃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仙财发〔2022〕41号)等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和合同支付。
5.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认真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台账的通知》(鄂财采发〔2009〕10号)文件精神,及时将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和归档,完善相关台账。

仙桃市财政局

2025年05月2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