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关于填报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2025-06-06 00:00:00

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填报工作,现就填报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预算单位负责填报机关本级和督促本系统内所属预算单位填报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主要针对各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执行情况,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预留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以及相关合同。

二、填报方法       

    1. 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管理”—“操作手册”下载—“编辑”,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填报。

    2. 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中,进行审核,完成公告发布。

  3.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审核岗”人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相同。

    三、填报时间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填报、公告,以后每年度均应及时填报并公告上年度采购执行情况。

、相关要求

1.各预算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执行数据、附件表格数据,应与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的数据一致。对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以备监督检查。

2.各单位应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准确梳理、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区财政局将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报、漏报、错报的预算单位适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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