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一队食堂物资配送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5:17|发布单位: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一队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鼎钰团膳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双丰街12号
被投诉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高庙村计家台20-3-201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审查时发现投诉人于2025年4月29日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5月14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因此投诉人的投诉并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一款“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次投诉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