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刘寒林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2 09:55|发布单位:石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刘寒林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泄露评审情况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五、处理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执法机关:石首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