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南省科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5:05|发布单位:石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南省科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九条。
四、处理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1997.5元(按采购金额的5‰计算)。
五、处理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执法机关:石首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