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2 16:52|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十堰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监督考核内容: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集采机构内控建设及内控机制运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及服务质量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方法:采取集采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4年4月-2025年3月,市集采机构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包数92个,预算金额12699.7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670.89万元,节约资金2028.84万元,节约率15.98%。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共实施437个小额零星采购,采购预算1880.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89.85万元,节约资金90.59万元,节约率4.82%。 2024年市集采机构共收到18家供应商的质疑函,其中针对采购文件质疑5件,有效质疑0件;针对采购结果质疑13件,有效质疑1件,质疑事项均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
(二)存在的问题
1采购文件编制需进一步精准,如:如引用文件错误、供应商须知和招标文件表述前后不一致。2电子采购平台管理需要加强,如: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均执行15%的价格扣除比例,但项目评分表中仍按10%的价格扣除比例来计算供应商价格分。3档案归档需更严谨,如:档案归档时成交结果公告截图不一致。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市集采机构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年度考核结果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能力;持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不断推广和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更高标准打造高效便捷的阳光采购平台,不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十堰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日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