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财政局关于对十堰龙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6-17 00:00:00

郧阳区财政局关于对十堰龙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7 16:29发布单位:郧阳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十堰龙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长岭大道2号汉水金岸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1MACWWJQJ5E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在参加政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情形。府采购活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理结果

按成交金额829000元处以千分之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829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50617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80617


执法机关:郧阳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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