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4 15:59|发布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沭阳县颜集镇海棠路方圩工业园区7号办公室210室
被投诉人: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三房坪村幸福大道32号;2.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三、基本情况
宿迁万点星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意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对“2025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42052920250600006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5月12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5年5月15日依法受理。
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分值细则违法。
2.电压作为电池的一个关键技术参数,对电池的性能、使用场景以及成本都有重大影响,本次招标文件未对电池电压作出明确要求,会致使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差异较大,影响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本局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