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监督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01 00:00:00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监督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15:38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荆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荆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

四、考核方法

市财政局按照年度考核安排,通过随机方式抽查了2024年21个已完成项目档案资料。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4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17个,成交金额2.76亿元,节支率7.41%。
2024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质疑事项7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受理并答复,其中1件因质疑人对回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二)存在问题
1.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少数项目的采购需求表述存在不够明晰之处,例如商务条款中付款条件等关键信息阐述尚不够具体明确。二是部分采购文件的评审细则设计在科学性与合理性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的契合度有待加强,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性。
2.内部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对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的复核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及时察觉并修正部分较为明显的评审偏差;另一方面,在处理供应商质疑环节,质疑答复工作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对相关质疑事项调查核实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全面。
3.框架协议品目征集、平台使用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框架协议平台部分品目不能充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需进一步加强需求调研和市场研究,持续拓展并丰富平台上架品目种类;二是需进一步完善平台对系统、服务、供应商的用户反馈和评价功能,进一步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降低供应商入驻成本。

六、考核结果

总体情况是:一是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4年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中,及时开展采购活动,完成各项采购任务;全面使用《湖北省政府采购示范文本(2024版)》,提升了采购文件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落实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良好。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原则,采取“分段服务制”的工作流程,将文件编制、评审、质疑处理分设到不同科室,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实现有效协同,有效管理。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完成了电子档案智能归档系统二期建设,实现从数据采集、打包、归档至刻录和盘面打印的全流程自动化,提升了工作质效,推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持续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和质量。严格遵循采购需求规范、客观、量化的要求,使用统一的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科学编制采购文件。加强对采购需求的调研和论证,确保采购需求准确反映采购人实际需求;细化评审细则,使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充分对应,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评审结果复核机制,明确复核流程和责任,加强对评审结果的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强化框架协议采购前组织采购人、供应商、专家三方论证,明确采购需求清单,切实提高框架协议平台采购项目绩效;三是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协作,压实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质疑答复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支撑作用,提高质疑处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持续推进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政府采购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操作技能,增强对关键环节处理和风险预判的敏锐性,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透明、高效。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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