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优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商环境,近日,省财政厅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进行了集中清理,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已注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二章第十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已注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计15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取消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的操作权限。
联系电话:027-67818721。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