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虚假材料应标等顽瘴痼疾,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 虚假材料应标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明确联动整治目标
直面政府采购领域的痛点难点,将打击串通投标犯罪和虚假材料应标行为作为“四方联动”机制的重点整治目标。整合财政、经信、公安、市场监管资源,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提升监管质效,建立全方位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查处力度,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串通投标
《通知》列举的10类涉嫌串通投标情形,明确了围标串标的立案及移送标准,财政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检查及处理移交线索时,对行政手段难以核实但涉嫌犯罪的案件,可启动协作核查程序,邀请公安机关介入。对于查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确保涉刑案件移送顺畅、接收有序、办理规范。
三、多方协作共同发力,整肃虚假材料应标
建立多部门协作共治模式,财政部门负责核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及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移交的虚假材料应标线索,对专业性较强或行政手段难以确证的疑难线索(如特定资质证书、检测报告真伪),财政部门可邀请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并结合核查部门书面反馈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四、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力促机制长效运行
《通知》要求各部门分别专设联络员,通过文件抄送、情况通报、会议协商等形式,优化案件移送、沟通反馈机制,实现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和案件办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加强政府采购和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整治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立足各自职责,共同研究对策。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精准打击串通投标、虚假材料应标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