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7号)《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就硚口区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专项检查范围及内容
按照市局统一布署要求,抽取了武汉市云楚恒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玖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家采购代理机构和新登记必查的中鑫瀚海(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中鑫路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家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针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2024年度硚口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检查项目不少于5个,如代理项目少于5个则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内容按照《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7号)要求,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问题。
(二)专项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自查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7月13日前):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检查人员向被检查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详见附件2),相关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并整理被抽检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硚口区财政局。
2.书面审查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8月9日前):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详见附件3),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3.现场检查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9月9日前):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进一步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和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充分沟通,由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4.延伸核查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10月9日前):区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区行政事业单位、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并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5.处理处罚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11月9日前):区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指定媒体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
6.汇总报告阶段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2025年12月15日前):区财政局形成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报告报送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整治方案,周密抓好实施。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重点检查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有则必改。整改过程中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严格检查程序,加强信息报送。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向区财政局报送自查进度情况,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遵守检查纪律,认真审查数据资料,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