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配套智慧屏、床铺、空调及课桌椅采购(包1、包2)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08 00:00:00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配套智慧屏、床铺、空调及课桌椅采购(包1、包2)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8 08:47发布单位:天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配套智慧屏、床铺、空调及课桌椅采购(包1、包2)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美雅轩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街红巷37号B区

被投诉人:天门职业学院

地  址: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

相关当事人: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

三、基本情况

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配套智慧屏、床铺、空调及课桌椅采购(包1、包2)(项目编号421601202501000437、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5-00282),由代理机构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月14日发布采购文件更正公告,7月18日组织开标评审,7月22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于7月7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包1、包2)向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天门职业学院于7月11日就质疑事项给予回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2025年7月29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日历内,需提供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一致的公寓书桌床样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由采购人核查材料、配件等,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这明显违背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2、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之评分标准:包1:学生宿舍床铺评分标准中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了相关机器设备作为评分标准,如激光封边机、全自动十排钻设备、智能柔性折弯中心等等。但本项目响应政府采购政策,招标文件中已说明部分(包1、包2、包5)面向中小微企业,却又将机器设备明确化、具体化的作为评分标准加分项,明显的具有歧视性和排他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激光封边机、全自动十排钻设备、智能柔性折弯中心等等是制造商生产本项目产品的必需且无可替代的设备吗?
3、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之《评分标准》中主观评审分值过高。
4、投诉中标结果具有指向性。脱离了招标本身,不具备竞争性。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投诉事项1、3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4超出了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驳回投诉。本机关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投标结果,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门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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