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核磁共振3.0T购置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11 00:00:00

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核磁共振3.0T购置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1 16:38发布单位:广水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核磁共振3.0T购置项目(第三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本级

地  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四贤路10号

相关供应商1:江西省帆赛可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西大道2186号新余欢乐大世界娱乐康体中心3楼3091

相关当事人:湖北恒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滨河小区1-9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核磁共振3.0T购置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1381202501000182三)公开招标。投诉人于2025年5月26日和6月12日分别对该采购项目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5月27日、6月13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6月15日和7月2日向本局两次提起投诉。第一次投诉事项有17项,具体事项为: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疑似为中标品牌量身制定,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不对应。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中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中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具备代表性。
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
投诉事项8: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歧视性。
投诉事项10: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不明确。
投诉事项11: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
投诉事项12:本项目歧视中小企业、高新企业。
投诉事项13:本项目采购需求歧视国产品牌。
投诉事项14: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代表性、可竞争性。
投诉事项15:评分标准加分制和扣分制不合理。
投诉事项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歧视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17:评分标准有主观评审条款。
第二次投诉事项有1项:招标文件疑似为中标品牌量身制定,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受理该项目两次投诉后,依法进行了合并调查取证(将第二次投诉事项列为18),对该项目采购程序和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采购项目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经调查,投诉事项:1、2、3、4、5、6、7、8、9、11、12、13、14、15、16、17、18等,举证法律依据不充分,投诉不成立。
2.投诉事项10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修改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具体的付款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后期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广水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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