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31 00:00:00

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1 11:41发布单位:孝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被投诉人:孝感市公安局

地  址:孝感市高新区澴川路299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仙女路7号一宫社区院内活动中心对面

三、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0日,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投诉人”)对孝感市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项目编号:420900-2025-00587)向孝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为“被投诉人”)、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在收到质疑后,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了书面答复。2025年7月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提交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经审查,依法受理本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公务用车)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符合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经查,湖北暖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被投诉人的委托,就孝感市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0901202506000261,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900-2025-00587。2025年6月11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6月24日,发布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7月2日,被投诉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在受理投诉后,将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要求被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被投诉人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
本机关调取审查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经查,本机关认为,根据该项目采购文件列明的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可以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情形,且被投诉人的投诉答复说明不能充分证明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孝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7月30日

孝感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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