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0 15:46|发布单位:红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金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经济开发区觅金花园售楼部
当事人2: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红安县红金龙大道158号
三、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单位: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金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上传的合同不符合政策要求。该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0日组织开标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4月4日,上传合同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传的政府采购合同只有合同封面页。
2.未按政策要求进行履约验收。
3.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行业协会颁发)和专利证书数量,原文:体系认证6分中要求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和企业实力3分中要求的“专利证书数量”;
4.采购文件将AAA级信用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其他行业协会、组织颁发的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原文:体系认证6分中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若为行业协会颁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以上两个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将整改情况报红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红安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