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26 00:00:00

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6 08:17发布单位:潜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19家市直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

地  址:潜江市

三、基本情况

按照湖北省互联网+监管要求和政府采购管理原则,本次检查对象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9家市直部门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的95个项目,预算金额累计1.82亿元。
检查阶段的实施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月下达检查报告,通报检查结果;7月中旬督促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95个项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主要采取移送资料检查方式和现场检查方式。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从95个项目检查情况看,在对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执行情况良好。但部分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2、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不规范;3、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共服务项目履约验收信息发布不及时;4、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不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结合下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直部门单位需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精准完整,严格按预算执行采购,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现象。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专员职责,提升其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强化廉洁自律及依法依规操作意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制定的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合同公布、履约验收和资金拨付管理。市直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须在 2 个工作日内于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依据合同约定及履约验收情况,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建议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 30% 提高至 40%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市直单位要对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 号)要求,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各岗位职责;做好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归口管理及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督。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江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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