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2803202506000335)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31 00:00:00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2803202506000335)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31 14:35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2803202506000335)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当事人2: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153号恩施产业转换园内钜鑫工贸4楼

当事人3:武汉锦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第2幢16层(1号、9号、10号)A06

三、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6日,本机关收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提交的《关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提请监督检查的报告》,反映“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2803202506000335)存在评审有误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已审查终结。
经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松树坪校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2803202506000335)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磋商公告,预算金额171.8334万元。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李宝纲、贺郡怡和采购人代表黄睿组成,并于2025年7月7日在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完成了评审工作。该项目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服务团队水平能力”明确: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的专业技能或水平能力进行评分:评审内容: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②企业培训;③劳动力保障。评审标准:供应商针对上述评审内容提供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每满足一项评审内容得5分,累计最多得1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本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本项相关评分。本机关经查看评审现场的录音录像,针对“服务团队水平能力”评分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释明评审标准为“具备相关证书即可得分”。恩施州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证书符合评审内容要求,但磋商小组成员以其“未提供文字描述”为由扣分。鉴于磋商文件及现场解释均未将“文字描述”作为得分要件,磋商小组此扣分行为属于增设评审条件,属于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上认定事实,有该项目磋商文件、恩施州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调查笔录、评审录音录像为证。
本机关另查明,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评审专家李宝纲、贺郡怡和采购人代表黄睿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采购人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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