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28 00:00:00

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8 15:39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核查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
1.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3.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分标准设置情况;
4.网上商城及电子卖场建设情况;
5.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6.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7.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质疑询问处理情况;
9.基础工作情况,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影像资料保存、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10.采购人员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一)代理采购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政府集中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并完成项目共计25个,预算资金3942.92万元,成交金额3512.84万元,节约资金430.08万元,节约率为10.91%;其中:
服务类项目10个,预算资金2752.75万元,成交金额2561.98万元,节约资金190.77万元;
货物类项目9个,预算资金265.99万元,成交金额251.631万元,节约资金14.36万元;
工程类项目6个,预算资金924.18万元,成交金额699.24万元,节约资金224.95万元;
(二)政府采购电商平台(网上商城)交易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计成交1557笔,成交金额1613.73万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4年7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下发通知,确定开展家具(台、桌类及椅凳类)、多功能一体机等8个品目的“采购需求数据库”建设。荆州市、咸丰县两地采购中心,被确定为空调机(A02061804)采购需求的试点单位。
存在问题:
(一)评审现场组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档案收集整理存在不及时的现象,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监控录像音频不清晰,有杂音;
(四)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六、考核结果

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总体情况良好,能够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编制较为规范,档案管理基本规范,场地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开标室、评标室等场所均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本着节约资金、采购质量优和服务好的原则开展代理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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