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5-08-04 00:00:00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11:10发布单位:崇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崇阳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崇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核查2024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执行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
(二)招标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率、招标合同备案率、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
(三)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依法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八)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九)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及廉洁自律情况;
(十)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1.截至2024年12月底,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160个,总预算金额32175.58万元,总中标金额30163.18万元,资金总节约率约为6%。其中,集中代理项目29个,预算金额2073.78万元,中标金额1865.3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05%。全年共受理政府采购质疑7起,均按规定时限完成答复,质疑答复处理率为100%。
2.县政府采购中心全面落实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2024年完成的160个政府采购项目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102个,占比63.7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规范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待和回复质疑投诉;服务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1.对采购人操作流程指导、需求管理、履约验收等方面还需要提供更专业化服务,项目资料归档保存不够完整。
2.采购方式利用不够灵活,暂时未能完成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整体搭建,目前仅依靠网上商城进行小额零星采购,采购方式不够灵活多样。
3.政府采购专业人员配置不足。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县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
1.提高专业水平。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完善采购文件审核,会审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
2.丰富采购方式。进一步抓好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及网上商城平台运营工作,完成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整体搭建。
3.加强能力建设。希望县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从“采购过程”向“采购需求”“采购结果”拓展,由传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向项目履约验收和采购需求编制等专业方向延伸发展,不断提升细分领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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