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武汉慧鸟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0 14:54|发布单位:通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慧鸟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一项。
四、处理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按采购金额的8‰计算)。
五、处理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执法机关:通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