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周丹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15:00|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周丹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江陵县中小学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评审过程中未按规定用价格扣除后的分值进行计算。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规〔2022〕1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对履职评价扣2分。
五、处理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执法机关:江陵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