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5-08-27 00:00:00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及我市实际工作情况,我市决定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对象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范围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5年在丹江口市区域执业情况,所有监督评价对象均按要求进行自查,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进行书面检查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部分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二、监督评价的内容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信息情况、办公场所及配置情况、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等;

2)企业业绩:代理项目数量、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人员培训情况;

3)企业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包括代理委托、需求制定、方式选择、文件编制、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质疑答复、日常管理等方面),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应不少于3个。

三、监督评价时间安排

本次监督评价采用自查自评、书面审查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评阶段

时间为20256月23日至6月25日。参与评价的代理机构需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梳理本机构及被抽选项目的相关文件与数据,形成2024年度执业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并于6月26日前报送至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王佳成;联系方式:0719-5235628。

以上资料于20256月26日前报送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王佳成联系方式:0719-5235628。

(二)书面审查阶段

20256月26日至72日,财政局评价组对各代理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被检查单位工作底稿,并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

202572日至7月14日,市财政局评价组根据书面审查结果开展现场考察与沟通,并签字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

20257月15日至7月18日,评价组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符合《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记分情形的,同步执行记分考核。

(五)汇总报告阶段

20257月18日至7月31日,评价组汇总情况并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提高重视,明确监督评价的内容与时间要求,指定专人精准及时地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配合本次评价工作。

2.若代理机构拒绝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市财政局将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指定时间节点,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可靠。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5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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