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的通知

2026-01-19 00: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区直各预算单位办公室、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权益,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

 

 

                   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

                   202618


  • 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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