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 通 知

2026-01-19 00:00:00

襄州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推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将本国产品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嵌入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各个环节中,确保于2026年1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中落实政策要求。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13号)

 

 

 

 

                      2026年1月4日


  •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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