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9号)转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9号)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