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准确把握政策执行要求,落实价格评审优惠,规范证明文件提交与审查,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采购文件。
附件:1.《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