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开展了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度在本县区域内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本次监督检查及评价范围如下:
1、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为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4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及评价范围。
2、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及评价范围。
3、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4、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最终确定以下5家代理机构为2024年度被检查评价单位,分别是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勇鹏创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方式:采用“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及评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监督检查及评价的内容。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及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
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南漳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中综合评审要求产品在指定区域重点推广产品目录中且要有试验示范报告。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
(二)违规转嫁专家评审费
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南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项目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费。
(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恶意串通
根据线索核查,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南漳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费”等项目中,有4家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串通的行为。目前,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并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公告。
(四)其他问题
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相关项目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法定格式的《中小企业申明函》范本;湖北勇鹏创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相关项目合同公告逾期且公告中合同金额有误,并未履行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料的核查职责;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开展采购。
三、处理结果及整改建议
对发现问题的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同时,对湖北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3分,对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6分。并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认真落实整改。相关代理机构对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逐一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防范类似错误重复发生,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加强执业学习。以此为戒,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更新掌握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三)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四)加大“四方评价”落实力度。各代理机构要基于“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的督促参与评价的各当事人严格按照评价体系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价,不得“串通好评”及“故意恶评”。切实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目标。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补齐短板。持续规范代理执业行为,筑牢合规执业底线。我局将常态化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违规违约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维护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有序与健康发展。
南漳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