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的主要包括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情况、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保证金管理、档案管理、质疑答复、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方面。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以上4家社会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有待优化完善。尽管各公司均已建立基础制度框架,但现有制度条款普遍存在内容笼统、针对性不足的问题,未能根据采购项目类型、金额规模等要素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导致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2.专业培训体系亟待健全。目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系统性培训不足的情况,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的掌握程度参差不齐。具体表现为: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以及面对供应商咨询时无法准确解答专业问题。
3.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疏漏。部分采购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超出规定时限仍未完成整理;档案存储场所缺乏专业规划,存在分类错误、混装等情况;同时,部分重要文件材料因保管不善出现缺失现象,影响项目全流程追溯。
三、处理结果
责令相关代理机构限期整改,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采购文件审核、流程执行、收费管理和档案标准化等机制。同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深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技能培训,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整改后提交报告及佐证材料,财金局将跟踪督导复核。同时财金局也加大日常随机抽查的力度,对于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达标的单位将加大惩罚力度。
咸宁高新区财金局
2025年12月15日